8月14日,北京發改委在北京政府官網發布了《北京市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條例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
《意見稿》在氫能制儲運用及標準規劃方面提出了相關要求,其中,制氫方面,推動沼氣制氫、有效利用工業副產氫提純項目;氫儲運方面,建設覆蓋全市、輻射京津冀的氫能基礎設施網絡體系,推動內蒙古綠氫項目輸送通道建設,加快打造京津冀及周邊跨區域氫能運輸廊道;應用方面,推動氫燃料汽車擴容增量,開展氫能自行車試點,拓展氫能無人機應用場景,布局氫能熱電聯供系統;標準方面,印發氫能產業標準體系。
《意見稿》中關于氫能的相關內容如下:
11.統籌生物質能開發利用。整合各生活垃圾處理園區資源,有序推進垃圾沼氣發電,推動循環經濟園區生物質沼氣接入市場天然氣管網遠端制氫,推進污水沼氣發電、制醇、制氫等低碳應用。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清潔供暖。積極支持生物質綠色液體燃料試點示范,推動持續提升航空燃料使用規模。
12.推進氫能基礎設施建設及多領域應用。推動建成覆蓋全市、輻射京津冀的氫能基礎設施網絡體系。多元化布局本地制氫試點,做好制加氫一體站建設,有效利用燕山石化本地工業副產氫提純項目。積極謀劃綠氫輸送管道,推動內蒙古烏蘭察布市綠電制氫項目輸送通道建設,探索研究京津冀域內輸氫管道建設可行性。圍繞車輛發展需求及應用場景,規劃儲備并優化市域內氫能補給設施。加力推進市域內氫燃料汽車擴容增量,提升車輛出車率和運行里程,在本市產業園區內試點開展氫能自行車應用,拓展氫能無人機應用場景,推進氫能在航空領域應用技術和裝備研發。加快打造京津、京唐、京保石等京津冀及周邊跨區域氫能運輸廊道,跨區域氫能廊道,加快沿線加氫站布局。因地制宜布局氫能熱電聯供系統,推動以氫為核心的能源綜合利用示范和零碳供熱示范項目。
15.支持科技研發和產業發展。印發實施《北京市綠色先進能源和低碳環保產業發展實施方案》,支持光伏、風電、地熱、污水(可再生水)余熱、新型儲能、氫能、智能電網等符合區域產業布局的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推動完善上下游產業鏈、供應鏈,支持建設綜合性、專業性的可再生能源產業集聚地和應用示范區。
16.推動可再生能源標準體系建設。支持企業、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和行業協會積極參與各類標準制定。印發氫能產業標準體系,完善光伏發電、地熱及熱泵等重點領域地方標準和關鍵環節技術規范。制修訂工業、建筑、交通、電力、熱力等領域相關標準規范時,優先推進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修訂《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將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應用作為重要評價指標。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