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高樂股份發布公告稱,為更好地推動項目落地實施,高樂股份與義烏經開區管委會協商一致,雙方于2024年6月13日簽署了納米固態電池項目投資協議之補充協議,就公司全資子公司擬投資建設項目名稱和建設規模作出調整。
具體看,原擬投資建設項目名稱由“2GWH納米固態電池項目”調整為“1.2GWH固態鈉離子電池項目”,項目預計總投資金額由20億元調整為10.5億元,并對原項目投資協議約定的項目扶持政策條款作出相應調整。
高樂股份表示,本次簽署項目投資補充協議是公司與義烏經開區管委會協商一致的結果,雙方均不存在違反約定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本次調整項目投資協議有利于更好地促進項目落地實施,不會對公司現有業務及經營發展產生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原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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