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四川省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25〕480號),涵蓋《四川省增量新能源項目機制電量電價競價細則》、《四川省新能源項目機制電量結算細則》。
《四川省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實施方案》提到,存量新能源項目(不含甘孜州2020年南部光伏基地正斗一期競爭配置項目)機制電價按現行燃煤發電基準價0.4012元/千瓦時(含稅,下同)執行。2025年、2026年增量新能源項目競價上下限分別按0.4012元/千瓦時、0.2元/千瓦時確定。后續年度競價上下限水平另行明確。
取消新能源項目強制配儲(包含配建和租賃)相關規定,不得將配置儲能作為新建新能源項目核準、并網、上網等的前置條件,通過釋放電力市場電價信號,引導新能源項目科學合理配置儲能。
推動實現新能源場站和配建儲能聯合參與市場,利用儲能改善新能源涉網性能,保障新能源高效利用。
《四川省增量新能源項目機制電量電價競價細則》提到,若競價主體申報電量規模少于年度競價電量總規模,按分類型競價項目總裝機容量占預計本次競價相應類型新能源項目總裝機規模比例,對年度競價電量總規模調減1次后開展競價出清。
《四川省新能源項目機制電量結算細則》提到,存量新能源項目機制電價按現行燃煤發電基準價0.4012元/千瓦時(含稅、下同)執行;甘孜州2020年南部光伏基地正斗一期競爭配置項目按照競爭性配置相關政策執行;增量新能源項目機制電價通過競價形成。
微信客服
微信公眾號










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