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環保領域體量最大的當屬環境生態綜合類項目。在年度前十大環境生態綜合類項目中,中字頭央企可以說是共享盛宴。E20PPP中心總監湯明旺認為,環保PPP項目捆綁應當遵循同類或相關的基本原則,避免盲目打包,尤其要關注捆綁之后是否能夠更為系統性地提高環境質量改善的效率,從而保障最終環境績效的實現。
近一兩年,各地政府“捆”出來的PPP項目包越來越大、體量越來越多,動輒十幾個億、二十個億、幾十個億、甚至上百億PPP項目頻頻被媒體爆出。梳理發現,2017年環保領域體量最大的當屬環境生態綜合類項目,前10大項目包百億規模以上有3個,涉及包頭城市水生態綜合PPP項目、呼和浩特大青山前坡生態建設PPP項目和引57家競相追逐的阜陽水系綜合整治(含黑臭水體治理)PPP項目。
年度前十大環境生態綜合類項目,除了碧水源、北控水務、啟迪桑德、博天環境等少數環保企業參與之外,基本上成為中電建、中國水利水電、中國建筑等中字頭央企的盛宴,可以形象地將他們稱之為“中央軍”。不禁感嘆,這波水環境綜合整治催生的行情,一場國企和中字頭的央企瓜分之后,專業類的環保民營企業還有活路嗎?將河道治理、截污管道、園林景觀設計、人工濕地等諸如此類綁成體量巨大的項目,交付到不同的聯合體成員,他們相互之間能否更好地配合,各自發揮出專業優勢?后期的績效考核和風險分配機制如何考量?
就此,E20PPP中心總監湯明旺認為,環保PPP項目捆綁應當遵循同類或相關的基本原則,避免盲目打包,尤其要關注捆綁之后是否能夠更為系統性地提高環境質量改善的效率,從而保障最終環境績效的實現。
從現實來看,地方政府進行項目大捆綁的動因,可能避免多次招標在流程和手續上的麻煩,也希望將項目體量做大以便吸引綜合實力強的社會資本參與,且理論上也便于監管與績效考核。具有資金、投資、建設、運營綜合優勢的大型社會資本對此類項目也熱情高漲,勢在必得。
但理性的角度而言,體量越大,所能選擇的社會資本數量便越有限、更多集中在央企和國企,民營資本參與的可能性小,競爭的充分程度降低,資金實力較弱但運營管理能力強的民企勝算不大。此外,不少大體量項目將與核心需求關聯度不高的工程也涵蓋在內,比如水環境治理PPP里含有市政道路等內容,最終中標方往往是多種背景的社會資本組成的聯合體,成員之間的利益協調、不同項目的績效考核及付費機制等如果處理不當,可能成為阻礙項目的順利落地、最終績效長期持續的穩定。不容忽視的一點是,此類項目多為政府付費類,投資規模越大、財政支出責任也明顯加大,占據地方財承“10%”的寶貴份額,可能影響本地其他領域PPP項目的實施。
因此,湯明旺建議,地方在推出大體量PPP項目時,應綜合考慮項目內部之間的關聯度、整體績效考核的難易度、付費機制設計的復雜性、地方財承能力大小、潛在社會資本競爭性等諸多因素,穩妥設計和實施。
近一兩年,各地政府“捆”出來的PPP項目包越來越大、體量越來越多,動輒十幾個億、二十個億、幾十個億、甚至上百億PPP項目頻頻被媒體爆出。梳理發現,2017年環保領域體量最大的當屬環境生態綜合類項目,前10大項目包百億規模以上有3個,涉及包頭城市水生態綜合PPP項目、呼和浩特大青山前坡生態建設PPP項目和引57家競相追逐的阜陽水系綜合整治(含黑臭水體治理)PPP項目。

年度前十大環境生態綜合類項目,除了碧水源、北控水務、啟迪桑德、博天環境等少數環保企業參與之外,基本上成為中電建、中國水利水電、中國建筑等中字頭央企的盛宴,可以形象地將他們稱之為“中央軍”。不禁感嘆,這波水環境綜合整治催生的行情,一場國企和中字頭的央企瓜分之后,專業類的環保民營企業還有活路嗎?將河道治理、截污管道、園林景觀設計、人工濕地等諸如此類綁成體量巨大的項目,交付到不同的聯合體成員,他們相互之間能否更好地配合,各自發揮出專業優勢?后期的績效考核和風險分配機制如何考量?
就此,E20PPP中心總監湯明旺認為,環保PPP項目捆綁應當遵循同類或相關的基本原則,避免盲目打包,尤其要關注捆綁之后是否能夠更為系統性地提高環境質量改善的效率,從而保障最終環境績效的實現。
從現實來看,地方政府進行項目大捆綁的動因,可能避免多次招標在流程和手續上的麻煩,也希望將項目體量做大以便吸引綜合實力強的社會資本參與,且理論上也便于監管與績效考核。具有資金、投資、建設、運營綜合優勢的大型社會資本對此類項目也熱情高漲,勢在必得。
但理性的角度而言,體量越大,所能選擇的社會資本數量便越有限、更多集中在央企和國企,民營資本參與的可能性小,競爭的充分程度降低,資金實力較弱但運營管理能力強的民企勝算不大。此外,不少大體量項目將與核心需求關聯度不高的工程也涵蓋在內,比如水環境治理PPP里含有市政道路等內容,最終中標方往往是多種背景的社會資本組成的聯合體,成員之間的利益協調、不同項目的績效考核及付費機制等如果處理不當,可能成為阻礙項目的順利落地、最終績效長期持續的穩定。不容忽視的一點是,此類項目多為政府付費類,投資規模越大、財政支出責任也明顯加大,占據地方財承“10%”的寶貴份額,可能影響本地其他領域PPP項目的實施。
因此,湯明旺建議,地方在推出大體量PPP項目時,應綜合考慮項目內部之間的關聯度、整體績效考核的難易度、付費機制設計的復雜性、地方財承能力大小、潛在社會資本競爭性等諸多因素,穩妥設計和實施。






